挺身而出救火险

第一录井公司14名员工被滨海新区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期次:第5477期   

本报讯(通讯员  李艳侠)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海滨派出所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第一录井公司14名员工被授予天津市滨海新区“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表彰大会上,该公司员工孙伟勇、唐艳军、宋国成、夏艳威、吴刚、饶鹏、张虎、陈小平、田爱国、王丙寅、王东海、许利、张鑫、卜丽媛被授予天津市滨海新区“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并获得“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和荣誉证书,得到奖励金。

今年4月27日14:30,该公司测绘中心和《录井工程》编辑部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现位于工作地点东门对面小路旁一排配电室与相邻单位间的夹道中发生火灾。孙伟勇、唐艳军等14人不顾个人安危,主动使用灭火器和水进行火灾扑救。期间,在不明着火源和燃烧物的情况下,他们科学预判、积极扑救,有效控制了火势蔓延,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为消防队最终成功灭火赢得了宝贵时间。

近年来,第一录井公司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石油精神、大庆精神、“四特精神”和该公司“三不四敢”精神,打造文化走廊、文化墙,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和各项争先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彰显国企员工的责任与担当。同时,注重加强干部员工各项技能训练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安全技能和应急抢险能力,确保在急难险重的紧要关头,为公司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目前,该公司正结合“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等人的事迹宣贯,大力宣传14名同志见义勇为光荣事迹和崇高品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在职工群众中厚植“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理念,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注重培育宣传爱岗敬业先进典型,展示国有企业干部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争做企业的好员工,天津的好市民,国家的好公民,为共建美丽天津、美丽滨城、美丽油田贡献自己的力量,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