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油生产单位, 对承包商安全监管是否到位直接决定着单位能否安全平稳生产。当然, 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 密不可分的。作为主管方,坚持对外来承包商做到严审严管严查严标准, 主动担起安全监管的责任, 是让双方互利双赢成常态的必然过程。
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力是造成各种事故发生的导火索, 避免事故的发生, 唯有切断隐患起点, 提早识别、 缜密分析、 果断防控, 拔掉不安全因素的 “毒刺” , 做到三思而后行, 防患于未然。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的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是否与所做工作相符, 机具是否符合现场要求标准等, 这是严格审核的必然环节, 缺一不可, 马虎不得。如果监管责任人只是一味地想着早施工、 省环节, 各项审核只是走马观花、得过且过, 也许事故 “能躲得过初一” , 必然 “躲不过十五” , 这之后随之而来的事故责任, 由谁来担?随之而来的各种损失由谁来扛?
严格管理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器具是否符合标准, 特种作业施工是否办理作业许可, 作业现场是否与作业票据要求相符, 是否办理入场证等, 管控过程中, 监管责任人的 “婆婆嘴” 不免会得罪人, 但正是因为管控过程中的喋喋不休, 约束了大大小小的不安全行为, 消除了不计其数的小隐患, 才能让施工安全顺畅。所以说, 安全监管中的 “红红脸、 扯扯耳, 出出汗” , 也是保证安全平稳生产不可或缺的苦口良药。
严格检查所培训作业人员与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相符, 作业现场用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作业现场机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 这是避免 “狸猫换太子” 在现实生产过程中导演成悲剧的重要抓手。在做好现场作业人员入场前培训的前提下, 把控好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能力, 是监管责任人历练 “火眼金睛” 的关键环节。人员资质的把控做到稳、 准、 快, 接下来的用电、 机具等的安全检查再用 “筛子”一个一个筛, 安全眼睛里决容不得一粒隐患细沙。
让我们携起手, 共担严审严管严查严标准的责任, 润物细无声, 促进承包商安全合规管理, 最终达成企业与承包商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