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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红楼梦

《红楼梦》中的大同情结

作为一部闻名于世的古典文学巨著,《红楼梦》 中遣词用句的精妙之处, 至今仍为文学爱好者赞叹。本文中, 作者着重探讨了——
   期次:第7966期   作者:□李旭


《红楼梦》 第 79 回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中有一段叙述: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 祖上系军官出身, 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 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 现袭指挥之职, 此人名唤孙绍祖, 生得相貌魁梧, 体格健壮, 弓马娴熟, 应酬权变, 年纪未满三十, 且又家资饶富, 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 贾赦见是世交之孙, 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 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 ”

这里记叙的大同府人氏孙绍祖, 祖上系军官出身, 是当年宁荣府中之门生,与荣宁府有世交之谊, 正是曹雪芹一脉曹氏家族与大同社会关系的真实写照。这孙氏家族, 其原型就是曹雪芹曾祖父曹玺的幕宾孙有光及其家族。

曹雪芹的高祖叫曹振彦, 生于1600 年左右, 卒于 1675 年。明末清初时期辽阳人, 原为红衣炮队的教官, 后转到多尔衮部下随多尔衮入关; 1648年, 参与平定山西大同姜襄叛乱, 指挥了屠戮大同的暴行 (见 《大同市志》 ) ,因功升任山西大同属下的吉州知州;1652年, 改文职升任山西阳和知府, 阳和就是现在的大同; 1656年, 再升两浙转运盐使到南京上任, 前后在大同做了8年厅局级的高官。

1652年, 曹振彦升任阳和知府的时候, 一同升迁的还有他的儿子曹玺 (曹雪芹之曾祖父) 及其幕宾孙有光。

顺治十三年 (1656年) , 曹振彦调任南京时, 把朝廷赐予他的在大同曹家巷的豪宅全部赠予了孙有光, 可见当时两家的关系。

顺治十五年, 曹玺被调回北京。不久, 孙有光的弟弟孙思克也来到北京,与曹玺一起做了清宫的宫廷侍卫, 其妹妹还被选为顺治皇帝的宫廷秀女, 后来成了康熙皇帝的保姆。由于曹孙两家世交之故, 孙氏妹妹便与曹玺成了亲。也就是说, 孙有光的妹妹是曹雪芹的曾祖母。

曹雪芹笔下的孙绍祖和曹雪芹是同龄人, 应当是孙有光的曾孙辈。按照 《红楼梦》 中的描写, 这时的孙家也已萧条败落, 子孙个个不成材地, 因而有了 “中山狼” 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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